2016-09-02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币清分机、人民币点钞机(A类)”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入围供应商选聘,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可参加后续工作(包括产品测试、入围谈判及评审等程序,下同)。由于第一次资格预审后,第四包:进口纸币清分机(三出口及以下)和第五包:进口纸币清分机(三出口及以下)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过少,现对上述两个包件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币清分机、人民币点钞机(A类)”选型入围项目
二、采购编号
JITC-1605WH0389
三、选型内容
(一)项目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纸币清分机、人民币点钞机(A类)”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入围供应商选聘,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两个年度内选型范围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在选型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本次重新资格预审二个包:
| 包号 | 编号 | 货物名称 |
|---|---|---|
| 第四包 | JITC-1605WH0389/4 | 进口纸币清分机(三出口及以下) |
| 第五包 | JITC-1605WH0389/5 | 进口纸币清分机(四出口及以上) |
注:
1) 定义1:二出口清分机指:一个出钞口和一个退钞口;三出口清分机指:两个出钞口和一个退钞口;四出口及以上清分机指:不少于四个出钞口和一个退钞口。
2) 定义2:国产纸币清分机指:国内自主产权、自主研发、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进口纸币清分机指:国外品牌在中国建厂(或和国内的厂商进行合资、合作)生产的产品,或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对本项目可提交一个或多个包的响应,但每类产品只允许申报一个型号的货物,且对于每个包内的各类产品均有申报的货物响应(例如:第四包为三出口及以下进口纸币清分机,则三出口及以下进口纸币清分机只能报一个型号的货物),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每个包内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5) 供应商的响应以包为单位,协议、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不允许拆包响应。
选型范围包括: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供货范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级单位所在地,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选型有效期:2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选型流程:
选型流程由资格预审、产品测试、入围谈判及评审三个阶段组成。
1、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 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供应商须按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 由采购人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按包件进行。其中:
第四包、第五包: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第四包、第五包的所有供应商参加产品测试。
2、第二阶段:产品测试(适用于第四包、第五包)
1) 获得测试资格的供应商将领取测试文件,并按测试文件要求参加测试工作。
2) 各供应商须按照测试文件要求,提供样机。
3) 产品测试工作采用合格制,并将邀请产品测试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第三阶段的谈判及评审工作。
3、第三阶段:入围谈判及评审(包括初步评审、最终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
1) 第四包、第五包产品测试合格的供应商将领取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工作。
2) 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价格部分、产品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等。
3) 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参加谈判,并在谈判后递交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根据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候选人。
4) 采购人根据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5) 入围供应商数量规定如下:
| 包号 | 货物名称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
| 第四包 | 进口纸币清分机(三出口及以下) | 不多于3家 |
| 第五包 | 进口纸币清分机(四出口及以上) | 不多于3家 |
注:以上各阶段工作将按进度完成,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方要求安排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测试、参与谈判及报价事宜,如未按规定参加相关流程,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四、合格供应商及所申报产品的基本资质要求(适用于第四包、第五包)
(一)供应商的通用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本项目申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制造的,供应商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制造商;本项目申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制造的,供应商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制造商或是制造商指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代理商(代理范围须覆盖中国大陆地区,代理期限到期日不早于2018年12月31日)。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不是唯一授权其响应将被拒绝;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类产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产品的响应。
3. 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供应商必须拥有国内专有的设备技术支持中心和零部件库,拥有热线支持电话,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并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有完善的多级支持架构,完善的服务体系;必要时,通过技术支持中心能够直接找到工厂的相关硬件设计人员或实验室相关软件模块开发人员,获得他们的技术支持。具备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使用、维护培训的条件和环境,必要时应进行集中培训。
5. 供应商应共同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同一分包。
8. 供应商必须从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
9.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如果供应商是制造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 注册资金须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折算价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中国银行外币基准价为准。
2. 须具有银行信用等级AA(含)以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良好。
3. 须在全国30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深圳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网点指由供应商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其申报产品的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零部件的网点)。
(三)如果供应商是代理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 制造商和供应商须共同对其提供设备的直接保修和服务进行承诺,并承担连带责任。
2. 须在全国20个以上省、自治区、 直辖市(含深圳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网点指由供应商、制造商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其申报产品的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零部件的网点)。
3. 须具有接受过制造商培训并可以满足售后服务需求的维修人员。
(四)供应商所申报产品的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 申报产品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下列认证其中之一:CCC认证、CQC认证、CE、ECB认证。
五、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银行网站(http://www.boc.cn)进行发布。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7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方式:在www.jitc.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并在电汇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并上传至www.jitc.cn平台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人民币/包(请按下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JITC-1605WH0389项目资格预审(第二次)文件第 包”,然后扫描上传至www.jitc.cn平台。)
资格预审文件费汇入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7321810182600023404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9月13日13:00。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前门东大街3号首都大酒店B座二层幽兰厅。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申请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仲霄飞 宋航
联系电话:025-83301084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611zx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