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日常清收处置法律事务选聘法律顾问,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选聘清收处置法律顾问项目日常清收处置法律事务分包
二、项目编号
BOC-ZH-2017063-01
三、采购内容
为满足中国银行日常清收处置法律工作要求,主要包括日常清收处置法律问题咨询,境内外法律和监管规定咨询,如担保有效性、诉讼时效、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破产重整、破产重组等法律事务的咨询,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处理等,现选聘不超过3家具备合格资质和专业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一年。
(详见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
注:本项目通过公开挂网方式邀请符合中国银行需求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
四、 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 在其所开展的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及广泛的品牌影响力;
(三) 被邀请谈判人近5年在金融行业清收处置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专业知识、实务经验和良好的业务素质,能够满足清收处置业务法律服务要求(须书面列明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为金融行业提供清收处置相关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
(四) 需为大、中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五) 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六) 被邀请谈判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 被邀请谈判人必须从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八)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人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九) 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公开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银行网站(http://www.boc.cn)进行发布。
六、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领取时间:2017年[06]月[07]日起至2017年[06]月[14]日止。
领取地点:在http://www.bidesk.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2 2008)后,下载采购邀请文件。
(二)邀请文件领取费用:免费。
七、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6月20日17:00。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11F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三)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11F)
邮编:100818
电话:010-66595992、66595996
传真:010-66593484
联系人:韩丰、史琳
电子邮箱: hanfeng_hq@mail.notes.bank-of-china.com
shilincg_hq@mail.notes.bank-of-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