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文创、茶饮行业营销活动项目
二、采购编号/包号:2040STC40363/01-02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用途:自用
五、项目性质:服务
六、采购项目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实施周期 | 主要技术要求 |
|---|---|---|---|---|
| 01 | 文创行业营销活动 | 700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一)以下品牌至少可合作1家:西西弗、言几又、中信书店、大众书局、钟书阁、大隐书局、朵云书店,南京博物院、博库书城、友谊书城、渔书书店,每个品牌可参与活动门店比例不低于80%。 (二)要求支持以下活动形式中至少两种:1、移动支付营销活动;2、积分营销活动;3、线下主题活动。 |
| 02 | 茶饮行业营销活动 | 900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一)以下品牌至少可合作2家:喜茶、奈雪的茶、乐乐茶、小鹿茶、凑凑、书亦烧仙草,每个品牌可参与活动门店比例不低于80%。 (二)要求支持以下活动形式中至少两种:1、移动支付营销活动;2、积分营销活动;3、线下主题活动。 |
注:★1.供应商必须对所参与的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包响应。
2.每包将根据供应商所能提供的合作品牌数量对于项目的满足情况确定不超过2名成交供应商。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与本包采购内容类似的营销活动项目,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 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五) 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除非组成联合体,否则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七)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八) 供应商须从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九)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十)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6日(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三)获取方式及售价:获取地点、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采购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电汇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采购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采购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16499184@qq.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_文件购买":
①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照片;
②《供应商联系信息表》(附件1)word文件及签字件照片,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
③《供应商开票信息表》(附件2)word文件及盖章件照片,若疫情期间盖章不便可后补;
④电汇支付凭证。
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磋商形式:
(一)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4月15日9:30(北京时间)。
(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层。
(三)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须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相应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本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供应商派专人(可以不是授权代表)将响应文件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指定地点并提交给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疫情期间须特殊处理,请供应商携文件到达后立即致电62688241李炳勋,办理文件递交登记),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疫情期间须特殊处理,本项目的磋商采用非现场网络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由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线上视频连线方式,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
(七)磋商及评审开始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八)磋商及评审地点: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保证随时可与招标公司工作人员微信视频连线,做好非现场在线协商准备,届时授权代表应在封闭且网络信号良好的环境中参加视频会议谈判(请提前测试确保网络稳定),保证评审有序进行、项目信息不被泄露。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李炳勋、马娟娟、薛建伟、聂娅琼、陈俊
联系方式(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23、516499184@qq.com(邮箱);
联系方式(项目问询):010-62688241、62688251、406285868@qq.com(邮箱)。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957603280000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