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就财务数字化共享平台项目集采平台分包竞争性磋商项目进行公开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财务数字化共享平台项目集采平台分包
二、采购编号
BOC-IT-202102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数字化共享平台项目集采平台分包]进行采购,本项目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的财务数字化共享平台项目集采平台分包项目的服务资格。
注: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
2.主要内容详见邀请文件"技术需求书"。
(二)竞争性磋商流程
本项目通过公开挂网方式邀请符合中国银行需求的潜在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竞争性磋商最终选定供应商将依据"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量选择最优的单位作为本项目最终供应商"。
四、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 合格谈判供应商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相应技术及服务要求的资质及能力,注册资金须为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值外币(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中国银行外币基准价进行折算)。
3.供应商须通过并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及以上认证及证书。
4.供应商须在大型企业(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总部、银行同业、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有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具有所投产品系列(集采商城)的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作为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银行同业(18家)仅包含"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5.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6.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7.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被邀请谈判人必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1年3月5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11层)
备注: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副本复印件一份、项目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www.bo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3月18日 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11层
邮 编:100818
联 系 人: 方欣
电 话:010-66595983
传 真:010-66593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