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信息安全事件集中管理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事件集中管理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IT-2023010
三、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四)供应商具备至少一项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五)供应商须具备丰富的银行业同类项目建设经验,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须具有全国性银行总行级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全国性银行指: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
(六)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七)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含))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供应商须保证,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其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九)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十)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5月15至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信息安全事件集中管理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cq6716@bank-of-china.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附件中的电子件与纸质件完全一致的承诺函(加盖公章扫描件)三个电子件。
费用: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bo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报送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9:30至9:45(北京时间)。磋商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报送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西门
(三)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四)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或未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 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
电 话: 010-66595938,010-66593389
电子信箱: cq6716@bank-of-china.com
联 系 人: 陈女士,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