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定价调整的公示
2017-05-09
尊敬的客户:
为了进一步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多样化的信用卡分期服务,我行的信用卡分期业务拟按照统一标准定价,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月(自2017年5月9日起至2017年8月8日止):
| 编码 |
业务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生效日期 |
| 231105008 |
基本费用 |
分期付款手续费 |
分期付款 |
每期最高手续费:0.8%。 |
2017年8月9日 |
如您对此有任何的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致电40066955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公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