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8
尊敬的客户:
自2016年7月11日起,我行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和商业汇票工本费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现公示如下:
| 编码 | 业务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生效日期 |
|---|---|---|---|---|---|
| 220311013 | 11.商业汇票 | 11.1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 | 对客户签发的纸质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承兑,提供票据到期收款、审验票据真伪、解付票款、结算融资等服务。 | 期限3个月(含)以内,按票面金额的0.05%收取; 期限3-6个月(含)以内,按票面金额的0.06%收取; 期限6-9个月(含)以内,按票面金额的0.08%收取; 期限9-12个月(含)以内,按票面金额的0.1%收取; 最低500元/笔。 |
2016年7月11日 |
| 220311016 | 11.4 商业汇票工本费 | 提供向客户出售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服务。 | 银行承兑汇票:0.48元/份; 商业承兑汇票:0.48元/份。 |
2016年7月11日 |
我行将继续遵循“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公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