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9
尊敬的客户:
按照上海票据交易所统一安排,我行将于2024年7月27日0:00起正式关闭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4年7月1日起,不再提供基于ECDS的出票、承兑、收票、背书、质押、贴现等服务,提示付款和追索服务功能仍可使用。
2.2024年6月30日,ECDS所有票据均已到期,如您尚持有存量未结清票据,请于7月20日前尽快发起(逾期)提示付款或追索申请。如您承兑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尚未结清,请您及时应答提示付款并结清票据。
3.如当前票据状态为背书申请待签收或质押申请待签收,请您及时进行撤回操作;ECDS迁移后,上述两种状态票据需线下提交材料至上海票交所进行处理,处理时效无法保障。
4.2024年7月20日至26日,ECDS停止逾期提示付款业务,企业仅可办理查询、追索业务。如您已发起提示付款并且被拒付,请您尽快发起追索,避免因迁移后操作不及时,导致票据失效情况。
5.2024年7月27日,ECDS下线,所有业务无法通过ECDS网银线上办理。ECDS下线时,票交所将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待签收的票据统一进行拒付处理。
6.2024年7月28日及以后,ECDS存量业务迁移至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原ECDS存量票据未结清业务,客户需联系客户经理或亲临网点柜台办理后续业务,清算方式统一为线下清算,请您与相关票据对手方确认资金收付结清后至柜台完成票据状态变更。
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