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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短信通产品开办须知

CCSSA006

一、“对公短信通”是指我行利用手机短信功能,向客户发送对公账户动户通知,并提供客户对账户余额、历史交易明细、汇率、利率、外汇牌价等进行短信查询的服务。

二、客户对公短信通产品关联账户共     个,分别为:

1、账号:                      

2、账号:                      

3、账号:                       

4、账号:                       

5、账号:                       

上述每个对公账户可设定多个接收信息的手机号码。我行可根据客户需要,按照后文《对公短信通客户信息表》的设定信息,将账户设定金额区间内交易发生的金额数,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对应手机。

三、客户应对预留手机号码的准确性以及变更的及时性负责,保证开通对公短信通的手机号码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的合法手机号码(不含小灵通号码),并能够正常接收短信。

四、客户申请变更信息表相关内容时,应向我行提交由客户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变更申请。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在短信平台系统中进行变更。

五、如因客户或客户所签约手机号码所属通信运营商原因等非我行过错,造成短信内容错误、发送迟延或客户签约手机未能接收到短信,则我行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服务为收费服务,收费账户户名                   

账号               (此账户应为人民币活期账户,户名应与客户单位名称一致),收费标准:□按年收费:每个账户每手机号码      元/年;□按月收费:每个账户每手机号码     元/月。客户有义务保证在我行扣收本协议项下服务费之日即每月5号(年费收取日为本协议签订后下一个5号),上述收费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如我行三次扣费不成功(按年年费方式为连着三个月的5号扣费不成功),我行将自动终止本协议项下短信服务,并有权从客户在我行及我行其他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直接扣划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客户应付费用(账户中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

七、其他与客户约定事项:                     

八、客户应确保提供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指定付款账户保留足够余额以支付所需款项。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客户所申请的产品自动撤销:

1、客户指定办理该产品所对应的银行账户撤销;

2、其他双方约定自动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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