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跨行资金归集
服务简述
您可通过此功能对已签约跨行现金管理的他行账户进行资金归集设置,归集模式包括:全额归集、留存金额归集和定额归集。
服务功能
跨行资金归集是指客户通过设置归集规则,将其签约的他行账户(被归集账户)资金,自动转账归集到该客户的中行账户(归集账户)
适用对象
适用于所有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理财版、贵宾版客户。
服务时间
资金归集设置功能支持7×24小时服务。
温馨提示
1.您可选择任一我行网银签约的借记卡、活期一本通和普通活期账户作为归集账户。
2.归集设置成功后,将于次日开始生效。
3.被归集账户为他行账户,须同时签约查询协议和支付协议。签约支付协议时付款用途必须为“其他”或“全部”,建议设置单额资金上限、日累计金额上限、月累计金额上限、日累计笔数上限、月累计笔数上限时设置为“不限制”或尽量设置为较大数,以满足日后使用该协议进行归集的需要。
4.单笔归集金额不超过人行相关清算系统单笔限额或被归集账户支付协议约定的单笔限额,若应归集金额超过前述任一限额,系统将根据限额自动分拆,最多可分拆50笔,超过50笔部分的金额不发起归集。若当日归集金额及分拆笔数超过被归集账户支付协议约定的相关累计限额或笔数,超过部分归集失败。
5.设置归集后,若归集账户解除被归集账户查询协议或支付协议,则对应的归集规则失效。
6.跨行资金归集受他行系统影响,他行系统不响应或未及时响应等因素可能导致跨行资金归集不成功。
7.跨行资金归集时中行作为归集方暂不收取手续费,被归集账户手续费以其所在银行收费标准为准。
8.同一客户下不同归集账户对同一被归集账户进行归集设置时,系统查重报错,同一客户下不同归集账户对同一被归集账户进行归集设置时,系统不查重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