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1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占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4.537%。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拟以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投资京沪高速铁路项目(“本次投资”)。本次投资由本行的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银投”)购买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中国铁投”)拟转让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京沪高铁公司”)部分股份,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形式完成。
本次投资已获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也无须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京沪高速铁路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己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本次投资尚待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中国铁投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7,670,568.9万元人民币。中国铁投是以资本经营为主、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经铁道部授权,主要负责履行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出资者代表职能,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对其经营状况、投资收益等考核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京沪高速铁路是我国铁路建设规划中“四纵四横”客运专线南北向主干线,全长1,318公里,沿途经过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和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项目总投资规模约2,209.4亿元人民币,资本金比例50%,计划工期约5年。项目建设由京沪高铁公司组织实施,2008年4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京沪高铁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15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铁投占股56.267%。中银投拟以等值60亿元人民币的外币购买中国铁投持有的京沪高铁公司5,217,391,304股股份,占京沪高铁公司总股本的4.537%。
目前京沪高铁公司前十大股东为:中国铁投(占股56.267%)、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3.91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占股8.696%)、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占股6.564%)、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占股3.803%)、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占股3.334%)、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751%)、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903%)、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615%)、河北建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0.591%)。
京沪高铁公司许可经营项目:旅客运输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包括:高速铁路的建设及相关设备、物资的销售、技术服务,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仓储,停车场管理。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银投与中国铁投已于2010年3月30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将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根据《产权交易合同》,中银投拟以等值60亿元人民币的外币购买中国铁投持有的京沪高铁公司5,217,391,304股股份,占京沪高铁公司总股本的4.537%,资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此后,投资各方将按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京沪高铁公司《公司章程》,组建合资公司,中银投有权向京沪高铁公司推荐一名董事,参与公司治理。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预期可以为本行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助于发挥本行多元化服务平台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本行在铁路行业大规模投资建设和市场化改革中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符合本行的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不会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八、备查文件目录
1.《产权交易合同》;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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