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1
尊敬的客户:
为优化您对我行服务收费的体验,提升服务水平,我行对部分个人业务的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并将于2015年4月1日开始执行。
| 编码 | 业务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生效日期 |
|---|---|---|---|---|---|
| 210104021 | 4.个人跨境本外币汇款 | 4.2全额到账 | 跨境汇款转汇过程中,转汇行收取的转汇费不再从汇款本金中扣除,而是直接向汇款人收取固定金额费用,确保境外收款人能够全额收到汇款(此服务仅适用于汇款行与收款行无直接账户关系,需通过至少一家中转行办理的汇款业务) | 在收取个人汇出境外汇款电汇手续费、电讯费基础上,按以下标准加收: 1、美元:收款行在我行纽约分行开立账户的,15美元/笔,其他均为25美元/笔; 2、欧元:汇款金额不超过12500欧元(含),25欧元/笔;汇款金额在12500.01 至100 万欧元(含),50欧元/笔 自2015年4月1日起调整为: 在收取个人汇出境外汇款电汇手续费、电讯费基础上,按以下标准加收: 1、美元:收款行在我行纽约分行开立账户的,15美元/笔,其他均为25美元/笔 2、欧元:汇款金额不超过12500欧元(含),25欧元/笔;汇款金额在12500.01 至100 万欧元(含),50欧元/笔 3、澳元:15澳元/笔 4、其他币种:最高不超过等值50欧元/笔 |
2015年4月1日 |
| 231603003 | 3.个人贷款 | 3.1 营销策划咨询费(对开发商、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其他业务合作机构收取相应的咨询费) | 向合作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为合作机构的客户购买其产品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与合作机构联合开展营销活动,为合作方提供咨询服务等 | 开发商:最高按合作协议金额的5% 保险公司:最高按保险费的5% 担保公司:最高按合作协议金额的2% 其他业务合作机构:最高按合作协议金额的3% 自2015年4月1日起调整为: 与合作机构议定,按照协议收取 |
2015年4月1日 |
如您对此次定价调整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
感谢您的支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