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6
尊敬的投资者:
重要提示: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在投资我行个人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产品”)前,请先进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认真阅读结构性存款销售文件,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所购买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交易单据,签署后即视为您同意我行作为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管理人和销售方,同意我行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的约定代表您对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并有权代表您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您应选择投资与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在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后建议关注我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以及我行相关投诉处理方式。
在您阅读时,请特别注意字体加黑条款,如您对相关条款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我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我行将应您的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充分的提示和说明。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我行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竭诚为您服务,如您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相关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行反馈。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办理流程
您可在我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凭本人结算账户的借记卡(或存折)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根据监管要求,个人投资者在我行首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前,需在我行营业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旨在帮助您了解自己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有助于您明确投资需求、选择合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您在购买时的客户风险评级应不低于所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风险评级。我行将会根据评估结果向您建议适宜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此建议仅供参考,您仍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为及时更新您的财务状况和投资偏好,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在有效期内您的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等可能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您需要重新进行评估,请您主动在我行营业网点或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具体流程如下:

我行根据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将其风险承受能力分为五级,包括:C1-谨慎型、C2-稳健型、C3-平衡型、C4-进取型和C5-激进型。同时我行根据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波动情况,将结构性存款产品按照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分为五级,包括: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
我行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之间建立对应关系。请您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应以您在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前的最后一次有效评估结果为准,请您参考该次评估结果来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该评级仅供您参考,不代表对收益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具体如下:
| 风险测评 等级 |
等级描述 | 产品适当性匹配原则 |
|---|---|---|
| C1-谨慎型 | 可以承担低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低的产品。 | R1-低风险 |
| C2-稳健型 | 可以承担中低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较低的产品。 | 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 |
| C3-平衡型 | 可以承担中等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中等的产品。 | 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 |
| C4-进取型 | 可以承担中高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较高的产品。 | 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 |
| C5-激进型 | 可以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能够接受本金损失概率高的产品。 | 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 |
特别提示:如在产品持有期间,您的风险承受能力下降导致与您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匹配的,对于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允许提前赎回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建议您考虑赎回;对于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不允许提前赎回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您将不能以风险承受能力不再匹配为由提出赎回等相关请求。因此,请您在投资前谨慎决策。
三、信息披露
我行将根据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及时披露产品相关信息。在结构性存款产品发行期间,产品有关信息在《产品说明书》中进行充分披露。在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后我行将通过下列方式披露信息:
(1)在我行网站(https://www.boc.cn)公告信息,包括销售文件、发行及到期公告、重大事项报告等;
(2)在我行营业网点设置的投资理财产品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产品的基本信息;
(3)我行每月为投资者提供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账单,投资者可在我行网站(https://www.boc.cn)查询;
(4)我行营业网点将根据您的要求查询提供结构性存款产品相关披露信息;
(5)我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6);
(6)根据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其他信息披露方式。
我行将按以下频率进行产品信息披露: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之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发行报告,在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每月向投资者提供产品账单,在结构性存款产品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到期报告,在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或者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报告。
特别提示:您可根据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约定,及时登录我行网站(https://www.boc.cn)或通过其他约定方式获取产品相关披露信息。如因您未及时查询、或非我行原因导致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产生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由您自行承担。
四、投资冷静期
您在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签字确认后,享有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如您改变投资决定,我行有义务解除已签订的产品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全部投资款项。
五、投诉处理与联络方式
如果您对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联系我行客户经理或营业网点,或致电我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6)。您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进行投诉,我行将及时受理并竭诚为您服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