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制定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告〔2026〕第9号)第九条规定,我行自2026年9月30日起,通过官网渠道对我行(总行和境内分支机构)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的金融产品基本信息及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信息、营销使用的通信码号资源进行公示。
第一章 互联网营销金融产品信息
二、金融机构业务
三、交易银行业务
四、普惠金融业务
五、个人金融业务
七、金融市场业务
八、信用卡业务
九、养老金融业务
第二章 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信息
一、交易银行业务
二、普惠金融业务
三、个人金融业务
五、信用卡业务
六、养老金融业务
第三章 通信码号资源信息
一、短信码号
二、电话外呼码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